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 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6/15   阅读次数:】 【字号 : 】 【我要打印【关闭】

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遴选在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硒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及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并于2023年06 26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

2.遴选方式:遴选

3.控制价:175908622.92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伍佰玖拾万零捌仟陆佰贰拾贰元玖角贰分)(含9%增值税)

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12

5.遴选需求:详细工作内容见第三章合同内容及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清单控制价表。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管理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遴选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以上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再分别跟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遴选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联合体协议,参选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遴选,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参选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参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年06152023年0625

2.方式:遴选文件在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硒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汇总表及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图纸(电子版)和专业分包合同到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办公室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7号楼)现场领取(自带U盘)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26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26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市场营销部内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旗峰坝丽水路还建小区7号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26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恩施市旗峰坝还建小区7号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遴选的履约保证金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的计算基数=响应报价[指按参选人下浮率计算的总报价]。

2.本项目遴选的响应文件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计费标准以100%为基数,工程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最终审计的金额(各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各分项工程控制单价)×(1-参选人的报价下浮率)-总承包方代付代扣费用(保险费、水电费、劳保费、违约扣款等)为最终结算价。

3.参选人在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账户(联合体任意账户)提交遴选保证金到遴选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单打印装订在遴选资料中,否则参选无效。遴选保证金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款项用途未写明工程名称、逾期提交或遴选保证金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以及遴选保证金未从参选人账户转账的,均视为参选人未提交遴选保证金,遴选人拒绝其响应文件。未入选的参选人遴选保证金在遴选活动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至原账户。在选中的参选人与遴选人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原件到湖北胜冠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遴选保证金退款事宜

遴选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胜冠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恩施市支行

 号:2034 2280 1001 0000 0645 061

款项用途: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遴选保证金。

遴选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遴选截止时间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胜冠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号:8201 0000 0053 27279  

款项用途: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由湖北胜冠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购买本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超出承包人所购保险赔付标准以外部分由分包人自行承担),保险费用按照所占造价比例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5.遴选结果发出之日起,被选中的参选人必须在15日历天 应缴纳的50%履约保证金足额转入遴选人指定的账户,待遴选人确认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已足额到账后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后两个月遴选人无法提供工作面的施工内容,按参选人承诺的履约保证金费率等比例退还履约保证金,施工内容金额的确定以《清单控制价表》为依据;土地报批完成后15日历天被选中的参选人将剩余承诺履约保证金足额转入遴选人指定的账户被选中的参选人没有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足额转入遴选人指定的账户则视为放弃入选资格且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遴选人有权从入围单位中另行择优确定一家分包单位,或另行组织遴选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为单位向下取整

6.履约保证金退还:第一次,分包方计量工程款达到5000万元时,同比例退还承诺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分包方累计计量工程款达到一亿元时,同比例退还承诺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分包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扣除分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的各类违约金和扣款后,余额经总承包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120日历天。

8.本次遴选代理费由参选人支付(现金或转账):计费依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30%执行

七、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量清单内和总承包方要求的全部工程量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按照总承包方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结算需经承包人工程技术部和集团工程部审核确认,最终由双方签字确认。

2.付款周期: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付款,第一次付款:计量工程款达到3000万元时,总承包方支付当期计量工程款的80%;第二次付款:累计计量工程款达到8000万元时,总承包方支付当期计量工程款的80%;第三次付款: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总承包方支付当期计量工程款的80%;第四次付款:办理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8.5%;第五次付款:待保修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1.5%的工程价款。

八、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

3.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密封递交到遴选人。

4.迟交的响应文件:遴选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九、评审

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遴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遴选人或其委托的遴选代理机构从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两位熟悉相关业务的评委与遴选人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选人或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参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遴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审原则

遴选活动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十、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湖北胜冠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718-82978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硒恩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商贸部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8-8277868

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园区道路工程专业分包遴选公告.docx(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