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
|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8/2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法有效解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参与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征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9.设置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和现场审核原件等没有法律依据的程序。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1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等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采取常态化征集方式: 联系电话:0718-8219632,传真:0718-8219632,恩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电子信箱:271549210@qq.com,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市民之家729。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影响招标投标的突出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