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4/27   阅读次数:】 【字号 : 】 【我要打印【关闭】

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公开报表

  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4.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协调处理投诉和举报,配合相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建立和管理全市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

6.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8.承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事业单位1个。

()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 7人,其中:事业编制 7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8年工作目标:

1.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采取多项举措推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努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完成建设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运行,实现从项目审批、招标公告发布、场地预约、答疑、投标、专家抽取、开评标、公示、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同时逐步推广到政府采购、土地拍卖、国有产权等方面,为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打好基础。
  2.
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及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切实做好招投标及其监管工作。对2018年市域内计划进行招标投标的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各项重点项目,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3.
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在库专家工作、职称及参加相关专业活动等方面的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在库专家参加评标活动表现情况。继续扩大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和专业门类。通过多种形式对在库评标专家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适应评标工作新变化的需要。
  4.
探索实施“两延伸一加强”服务机制。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招投标工作向两头延伸,向标前延伸,加强对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审查招标文件的合理性、科学性,使招标文件制定得更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向标后延伸,加强中标企业标后的履约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标后监查工作,逐步建立投标企业建立信用体系,努力净化我市招投标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标中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严格市场监控和信用管理。以全国整合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契机,根据恩施州、市的统一布署,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技术要求与数据接口,尽量形成全州乃至全省统一的企业诚信库。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内容与格式,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诚信投标,形成有序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对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不良记录制度,并采取曝光和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加强对代理机构、专家评委的监管与考核,并以此作为交易市场准入与退出的依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开展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国有产权及其他应由本级组织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及招投标业务操作,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

2、受理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

3、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资格进行审查、核验;

4、协助交易项目合同的签订、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合同履行验收;

5、整理存档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及招投标资料,对招标投标资料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建立投标人、供应商、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全程记录;

6、承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含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

()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 12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 12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四)不断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及“三严三实”活动,注重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围绕省州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一库、一规”的改革要求,强化职工业务学习,克服本领恐慌的问题。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二期建设,力争实现招标采购的电子化,加强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工作,共同提高业务技能。完善细化招标采购的流程管理,力争档案工作更规范。用得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规范发展。

二、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3.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了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了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3.68 万元。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事业运行80.14万元;其他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36万元;住房公积金9.73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4.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 20.02万元;津贴补贴22.70 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  28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4.36万元);住房公积金 9.7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8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9.08万元。

3、项目支出 30 万元。其中:部门项目支出 30 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解决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联合检查和调研。在恩施电视台、人民法治、恩施日报、中国硒都网等报刊网站广泛宣传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动态及政策法规。法律服务费用 局及中心聘请律师费。其他用于机关综合治理费、文明单位创建、计生和党建的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33.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51.9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03.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1.9    万元,增长100.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年终奖金预算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94.6 万元,主要原因系人员增加及年终奖金较年人平增加预算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 9.08 万元,系人员增加导致。

 ()项目支出 30万元,和2017年持平。主要安排为:

综合监管费用于协调解决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联合检查和调研。宣传费在恩施电视台、人民法治、恩施日报、中国硒都网等报刊网站进行宣传。法律服务费用于局及中心聘请律师费。其他用于机关综合治理费、文明单位创建、计生和党建的专项经费。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35.2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了58.9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两名在职人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5.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62.39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35.33万元;津贴补贴11.14万元;绩效工资24.1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4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5.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5万元);住房公积金15.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4.91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14.9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1万元。

4、项目支出55.9万元。其中:

专家劳务费及生活费35万元,主要用于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及生活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费20.9万,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招标文书制作、招标公告费、招标场所维护费、供应商培训费、档案室建设及维护费等其他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3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8.98万元,增长了33%,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9.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8.98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两名在职人员并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中:

2. 基本工资35.33万元;津贴补贴11.14万元;绩效工资24.1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4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5.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5万元);住房公积金15.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14.91万元,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14.9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1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奖金发放。

5.项目支出55.9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控制数。主要安排为:

专家劳务费及生活费35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费20.9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了1.3%。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标准。

3.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明细开支情况如下:

办公费1.59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2.7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2.78万元、福利费4.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局及中心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4.72万元。包括:

货物类10.52万元。其中:桌(含课桌椅)0.42万元、柜0.45万元、硒鼓1.55万元、粉盒1.2万元、墨1.2万元、输出输入设备0.3万元、销毁设备0.5万元、计算机设备3.4万元、存储设备0.5万元、文印设备0.5万元、椅凳0.2万元、沙发0.3万元。

其中:工程类 0 万元。

服务类 4.2 万元。其中:会计服务0.4万元、印刷和出版服务0.5万元、电信服务0.5万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0.5万元、互联网信息服务0.8万元、财产保险服务0.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基本公共服务类 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

社会事务服务类 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费30万,用于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切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不断优化平台、拓展领域、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监管费项目支出55.9万元,评价结果良好。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名词解释

  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相关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收入解释、功能分类科目解释、经济分类科目解释、本部门特有项目解释、其他需要解释的事项,如: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

16.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